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物资发放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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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物资发放管理规则

 

一、总则

为规范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物资发放程序,特制定本规则。规则适用于基金会所属所有项目。

1、本规则所称物资,根据基金会业务开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女童保护”防性侵手册学生版、家长版、讲师服、“勇敢的娃娃”海报教具等。

2、物资发放总要求

1)凭审批发放。活动所需物品、物资发放,由有关负责人员提交物品、物资凭证,由有关责任人审核审批发货凭证,仓库人员接到发放凭证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发放。

2)限额发放。凡是超额补发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补发;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严格核对数量、规格、及审批手续;物资发放后,应即时登记入帐,并整理有关凭证资料。

 

二、发放流程

 

1、接单处理:仓库接收领料单或出库单时,应检查其内容是否填写齐全以及是否有其部门主管或指定的专人签章。手续不全不予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则需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发放,发放后需补办手续。仓库接收已核准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后,应按单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物,准备发放。

2、发放操作:物资发放须按质按量准确及时发放,缺货及时反馈。注意限额发放、注意物品、物资质量、注意规格型号。

3、仓库人员在根据发放凭证发放时,应填写实发数量,并及时登记帐卡。

4、凡超过限额或计划外的发放,应履行审批手续。

5、出库凭证不准涂改,若有变更时需有使用部门签章证明,更不允许仓库人员代开出库凭证;

6、领发货品时,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当面点清。

7、为了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认真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8、货物发出时必须有发货清单同货物一同发出,发货清单必须与申请凭证一致。

 

三、物资签收

 

1、货物接收单位或组织机构接收后,应及时清点核对发货清单,并填写收货确认单,收货单按实际收到数量,规格填写。

2、“女童保护”防性侵手册学生版500本及以上、家长版100本及以上、讲师服5件及以上、“勇敢的娃娃”海报教具5个及以上须按要求填写签收单。少于以上数量的无签收,但须记录发货地址及快递单号为发货凭证。

  

附则

一、本规则为修订版,每年视情况进行修订;

二、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员工需事先知悉,若有任何疑问应主动向相关人员咨询,因个人疏忽造成于己不利的结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三、本规则于2018年12月修订,2018年12月27日起实施,若本规则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悖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

                                                  2018年12月27日

 

 

2019年3月8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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