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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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基金会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办公会在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表理事会行使职责。

第三条 秘书处办公会于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可适时召开。秘书处办公会由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秘书处办工会参会人员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工作人员。其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余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 秘书处办工会议事范围为:

1.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工作;

2.督促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研究基金会管理队伍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等;

4.部署重要活动事项;

5.研究需要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秘书处办工会决议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七条 秘书长负责基金会秘书处全面工作负责理事会决议的组织执行、基金会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党的建设、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监督以及政策理论研究、对外联络协调与交流宣传、人事工资、秘书处日常工作等。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八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通过开展讲座、组织学习等方式在党建、教育、经济、财政、人事、纪检等方面对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基金会工作人员素质。

第九条 本规则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2021年2月27日

2021年2月2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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