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女童保护”民间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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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媒体报道多起女童被性侵事件,儿童性侵害问题较大规模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当年6月1日,全国百名女记者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10年来,“女童保护”团队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设立专项基金、成立基金会,已经成长为一个初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一方面,已面对面向31省份近800万名学生和家长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另一方面,参与推进了多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为性教育相关领域探索了专业化、规模化的普及模式。

 

10年来,中国大力发展儿童事业,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此背景下,儿童防性侵领域无论是社会意识转变方面,还是法律制度完善方面,都在探索中有长足进步。

 

“女童保护”作为民间公益组织,在时代的浪潮中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找准自身定位,努力为新时代儿童事业发展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此份观察报告并非对10年来中国儿童防性侵领域的综合完整述评,而是基于“女童保护”民间视角和自身发展历程,一如过去发布的9份报告那样,希望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一领域的发展特点、趋势和大众感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推进儿童保护事业,健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保护体系完善,提升社会观念和认知,是一项长久的工程,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从政府到民间各个方面的协作努力。

 

一、全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社会和家庭警惕意识增强

 

自2013年起,“女童保护”连续9次发布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报告。2013年—2021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2952件,每件案例受害儿童从1人到100多人不等。2013年至2021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332起、223起(其中,2013年—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受害儿童超过5500人;受害人中男童与女童的比例大约是1:9。

自《南岛晚报》2013年5月12日刊发《万宁某小学校长给钱让幼女陪睡》的报道之后,儿童性侵问题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相关案例也经常出现在热搜榜上。学界的共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例如2015年至2018年11月,不到4年时间里全国法院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就达11519件,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

 

1. 儿童性侵案件特点:熟人作案比例高,受害人低龄化,网络性侵亟需重视

综合分析9年的报告,“女童保护”发现性侵儿童案件的最主要特征之一是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其中2014年达87.87%,其他的年份多在70%至80%之间。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亲人亲属,邻居及家庭朋友等群体占比较高。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儿童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也越来越低龄化,利用网络性侵儿童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这包括在互联网上的“隔空猥亵”,也包括利用互联网诱骗、威胁儿童进行线下侵害。例如2020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42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在熟人(熟人圈)作案中占比18.18%,在案例总数中占比12.65%。这类案件极具隐蔽性,且监护人或家长一般不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案例中甚至往往都有几十人受害。

分析近9年的报告数据,受性侵儿童一直呈低龄化趋势,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占了大多数。以2020年数据为例,332起案例中表明受害儿童年龄的有243起,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占比83.95%,其中7~12岁小学学龄段的114起,占比46.91%;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90起,占比37.04%。

 

除上述趋势之外,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升高,持续作案时间长;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且曝光量上升;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此外,近几年来宾馆、KTV、点播影院等服务娱乐服务场所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频发,值得警惕。

 

2. 社会大众关注度上升:超七成受访者关注儿童性侵问题,防性侵教育受到社会重视,个案常引发社会性关注

结合历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最近几年,得益于相关部门的制度构建、大众媒体的宣传报道、相关机构和公益组织的知识普及,社会公众对儿童性侵害的认知度与关注度有比较明显的提升。2015年“女童保护”进行相关调查时,只有29%的人表示很关注儿童性侵案件。2020年,有31.27%的人表示非常关注性侵儿童问题,40.15%的人比较关注;2021年,39.89%的人表示非常关注性侵儿童问题,38.67%的人比较关注。这两年都有超七成的受访者对于儿童性侵害问题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

在2020和2021年的调查中,分别有78.87%和63.32%的人曾接触过儿童防性侵教育,即便部分人未曾接触过儿童防性侵教育或相关知识,但超九成的受访者都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且支持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近年来,在“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参会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防性侵教育的相关建议、提案,多次登上微博热搜,被网友和媒体评为“两会好声音”。

 

不少曝光的性侵儿童恶性案件,都引起过舆论的极大关注,这些具体个案引发大众的热烈讨论,往往也在法律、政策的制定中起到助推作用。

 

3. 家庭教育关注上升:家长关注度和警惕度明显提升,女性参与度更高

 

对于儿童防性侵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很重要,但家庭教育是首要的。近10年来调查显示,家长对于儿童防性侵教育的关注和整体意识,在各个方面都有提升和进步。

 

 

首先是家长对于儿童性侵害的关注度和警惕意识有比较明显的提升。例如在2019年接受问卷调查的家长中,对于媒体频繁曝光的儿童遭遇性侵案例,57.03%的人表示听说过,28.71%的人很关注,14.25%的人表示不太了解;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43%、29%、28%。如果孩子遭遇性侵害,2019年的数据显示,51.98%的家长表示能从孩子的言行中识别出来,39.77%的家长不确定,8.25%的家长表示不能;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35%、38%、27%。

 

 

其次,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明显加强。2019年问卷数据显示,69.71%的受访家长近几年从未将孩子交给异性熟人(例如邻居、朋友、保安)照看,28.81%的人偶尔会有,1.48%的人经常会有;在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46%、46%、8%。对于孩子身边的异性成年人角色,2019年的数据显示,67.90%的家长对其了解,18.61%的家长不了解,13.49%的家长没关注过;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29%、59%、12%。

 

随着关注度和警惕意识的提升,以及监护和安全意识的加强,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普及防性侵知识的意识和行为也在提升。2013年的问卷显示,56 .49%的受访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知识;2016年,有68.63%的受访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的防性侵教育;到了2018年,这一比例下降为22.91%。

 

此外,9年间参与问卷调查的民众中,女性比例都超过75%,男性参与比例较低。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依法带娃”时代背景下,父母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着更多的家庭教育责任。

 

二、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大修”“小补”并举

 

10年来,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例如《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制定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大修,《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修订,同时一系列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等保护制度机制确立。

 

 

尤其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制度框架,建立和完善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体系,创新发展了强制报告、信息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制度,明确要求学校要建立防治学生欺凌以及性侵害、性骚扰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预防、处置性侵案件相关制度,为儿童防性侵实务提供重要指导和法律支撑。

 

同时,儿童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各级政府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会商、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具体到儿童防性侵领域,总的来说“大修”与“小补”并举,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这其中有不少令社会瞩目的事件,例如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主题是校园安全,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迅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立案标准、证据收集与审查认定、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与救助保护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以相关部门推动,同时“女童保护”从公益组织角度参与推动的部分法律法规为例:

 

1. 全面推行“一站式”询问机制,减少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

 

2018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提出“全面推行受性侵儿童‘一站式’询问机制”的倡议。参会的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在此基础上进行调研、完善,提交了相关建议。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建议后,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办理,并向刘丽作出答复。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其中就提出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指出: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建成“一站式”办案区2053余个。

 

2. 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写入法律条文、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

 

2016年,“女童保护”团队发现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教师强制猥亵女学生案时,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浙江省慈溪市多部门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经过大量案例统计分析,“女童保护”认为这些举措非常具有推广意义。这也成为2017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的议题。在此基础上,参加座谈会的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汤素兰经过调研完善,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公开性侵儿童犯罪人信息并禁止其从事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建议》,此提案登上微博热搜榜,被称为“两会好声音”。当年,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提案进行了研究办理,向汤素兰作出答复。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以法律形式作了规定。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

 

3. 预防网络性侵害,斩断“隔空猥亵”等隐秘黑手

 

“女童保护”从2016年起开始密切关注利用互联网性侵儿童的趋势动向,这源于一起网友举报。犯罪分子以“童星招募”名义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通过截图、录屏等手段保留儿童的裸露画面以此进行威胁,迫使未成年人不敢发声告诉家长,并要挟儿童“线上转线下”进行强奸。“女童保护”将相关资料向公安部门举报,并持续向有关部门反馈,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提案,同时通过各个平台向社会普及网络性侵害形势。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中,被告人骆某通过网络并非直接的身体接触,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被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中提出,要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自2018年发布指导性案例至2022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达1130人。

 

三、防性侵教育、性教育逐步在社会全面开展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前筑起防范意识,可以帮孩子有效规避一些伤害。防性侵教育以及性教育毫无疑问是儿童构筑自身防线的重要方式。然而,防性侵教育、性教育的推广是一项涉及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官方力量的支持,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

 

1. 防性侵教育、性教育的“破冰之旅”

 

10年来,“女童保护”作为最早大规模开展防性侵教育普及的专业公益组织,通过普及教育、公众倡导、政策推动等方式,从早期一部人“闻性色变”到现在课程“供不应求”,为性教育相关领域探索了专业化、规模化的普及模式。

研发儿童防性侵儿童版、家长版课程。截至2023年3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761万人,覆盖家长超过74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

 

研发青春期性教育课程。“女童保护”团队面向小学六年级至初中三年级青少年,以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为指导,参考教育部审定的各个课标体系教材,研究国内外青春期性教育著作,吸收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研发青春期性教育课程,目前在26个省份开展线下授课,覆盖人数超过25万人。

 

完善志愿者培训考核体系。为了确保授课专业度,“女童保护”对志愿者讲师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志愿者经过严格的培训、脱稿试讲考核通过后(百分制90分合格)方能面对孩子授课。讲师考核有效期只有一年,如未完成规定的授课数量,过期需要重新考取讲师资格。累计已有超过1.2万名志愿者通过通过标准化培训和考核成为讲师。

 

探索系统性性教育课程体系。“女童保护”在已有的较为成熟的儿童防性侵教案和青春期性教育教案基础上,正着手研发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系统性性教育课程体系,将涵盖从幼儿园到初中各个阶段。

 

推动防性侵教育、性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10年来,“女童保护”一直呼吁让防性侵教育、性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纳入常态化教学体系。从2014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起,“让防性侵教育、性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就是常设议题,参加座谈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李一飞、赵皖平、刘丽,全国政协委员胡卫、于欣伟、刘红宇等都提交过相关建议、提案,并多次登上微博热搜,被称为“两会好声音”。

 

2. 从“法规”走进“法律”,法理依据更坚实

 

10年来,从部门法规到国家规划纲要,再到法律修订制定,防性侵教育、性教育“写进法律”,未成年人保护迈入新阶段。

 

2013年9月,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展开培训,切实减少性侵案件的发生。

 

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

 

2019年5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强调家长要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度的性教育,让儿童了解必要的青春期知识,认识并适应身体的生理变化,并开展科学的性心理辅导以及性道德教育,帮助儿童认识到对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应当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

 

2021年6月,新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将学校、幼儿园开展性教育写入法律。

 

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出要让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提出要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21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施行,规定指出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应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有序铺开,如初中阶段应当学习青春期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性骚扰与性侵害的能力,积极应对青春期心理健康问题,学会正确对待挫折。

 

四、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治理面临新挑战

 

10年来,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2021年,“女童保护”团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儿童防性侵、普法教育、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领域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完善合作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最高检察机关的部门与民间公益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生动体现了我国儿童发展被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儿童优先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而从双方的合作内容,也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保护体系的部分任务方向。

 

1. 被性侵儿童救助和权益维护存在空白地带

 

由于缺乏防性侵意识,很多儿童在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求助甚至因羞愧心理不敢求助,有的儿童遭遇性侵后受到对方的威胁、恐吓,不敢报警或报警滞后;在采信中,儿童很难准确描述被猥亵、性侵的过程,很难达成“印证要求”。儿童性侵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直接导致后续的维权难上加难,被性侵儿童的权益也很难得到有效保护。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的确立非常紧迫。

 

同时,对受性侵儿童的心理援助制度有待完善,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机制设计,心理援助的专业力量也非常缺乏。在性侵儿童的案件中,精神损害是性侵害最严重的后果之一。被性侵儿童普遍都会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甚至难以从被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亟需对被侵害儿童开展精神层面的救助。与此同时,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给被侵害儿童予以精神损害赔偿。

 

2.城乡案例“被发现率”不均,乡村儿童性侵问题需重视

根据“女童保护”统计,在2013年—2021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中,除了2016年,城市地区案例均高于农村地区。以2020年为例,媒体报道的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265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265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164起,占比61.89%;发生在县城的75起,占比28.30%;发生在农村的26起,占比9.81%。

 

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这从曝光案例数量中可以有直观的体现。农村地区仍有大量留守儿童群体,家庭监护缺失的情况广泛存在,学校及社区的自我保护教育及基础生理教育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孩子不了解如何分辨性侵害、不知如何应对。而历年绝大多数的统计报数据中,农村地区被曝光的案例却远少于城市地区。这个问题需引起更多的重视。

 

3. 相关法律制度落实任重道远,普法和实践均有差距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但许多法律条文还未能在社会上普及,相关责任方还未能落实责任。例如社会广泛关注的“强制报告制度”,“女童保护”在实务中发现,一部分学校、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还对此并不了解,遇到疑似儿童被性侵情况并没有执行报告制度;同时,在实践中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时的报告处置流程与机制还没有广泛地建立起来。只有将强制报告制度的流程进一步细化,才能让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义务,通过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帮助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发现相关的案件,从而最大化地保护被侵害儿童的权益。

 

4. 家庭成员性侵情况严峻复杂,国家监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女童保护”遇到不少个案求助,其中就有监护人性侵案件。“女童保护”的统计中,家庭成员性侵案例占有相当比例。例如在2019年媒体报道的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其中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22起,在熟人作案占比10.38%。家庭成员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在实际操作中,地方相关部门往往缺乏经验和相应的机制流程,在向“女童保护”求助的涉及监护人的性侵案中,也都是由“女童保护”向全国妇联、最检察的相关部门求助才最终得以解决。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国家监护制度有了相关表述,也有了一些举措,如剥夺监护权之后指定监护等,但配套的制度还不完善。因此,需要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基本框架,建立面向所有18岁以下儿童的国家监护制度,当父母确定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不再适宜担任监护人且无其他依法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人的,国家进行补位和兜底,更好地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保驾护航。

 

五、2022年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普及调查

10年来,“女童保护”连续对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大众等方面的防性侵教育和社会意识进行调查,以期从不同维度为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治理提供参考。在近几年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法律大修的背景下,“女童保护”2022年面向社会大众对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普及进行了调查。

 

1. 家长、女性是关注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的主要群体

 

本次调查共收到15441份有效样本,其中城市占比41.39%,县城占比25.99%,农村占比32.62%。年龄方面,18岁以下的样本共2123人,占比13.75%;18~20岁样本324人,占比2.10%;21~30岁样本2230人,占比14.44%;31~40岁样本6439人,占比41.70%;41~50岁样本3312人,占比21.45%;51~60岁样本872人,占比5.65%;60岁以上样本141人,占比0.91%。

在家庭成员结构方面,80.33%的受访者为家长(监护人),其中孩子在小学阶段的样本数量以67.77%的比例占据绝对优势。由此可知,30~50岁、有孩子的家长(监护人)尤其是小学生家长(监护人)是关注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的主要群体。性别层面,男性占比20.77%,女性占比79.23%,女性对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的关注度要明显高于男性。这也与往年相关调查数据相一致。

 

2. 近九成受访者了解至少一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

 

根据“女童保护”统计,89.9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比较了解至少一部涉及未成年人的保护的相关法律。从具体的法律来看,有24.19%的人表示比较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占比最高;其次是《义务教育法》,15.90%的人比较了解这部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分别以11.48%和10.00%的比例占据了大众了解程度的第三和第四位。由此可以看出,得益于相关部门的制度构建、大众媒体的宣传报道、相关机构和公益组织的知识普及,社会公众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的关注度较高。

 

3. 儿童防性侵法律相关知识辐射范围广,但接触频率较低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仅有11.4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了解过儿童性教育和防性侵相关法律法规,其余88.58%的人均了解过相关法律知识。从知识获取途径来看,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互联网成为了公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占了49.72%;广播电视和公益组织组织的专题讲座也是公众获取相关知识的重要来源,分别占了11.86%和7.79%;还有8.57%的受访者是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了解过儿童性教育和防性侵相关法律法规的受访者中,10.22%的人表示自己在一个月内了解过儿童性教育和防性侵法律知识;17.86%的人半年内接触或了解过相关法律知识;13.09%的人则在一年内接触过;11.22%的受访者最近一次了解儿童防性侵法律知识是在一年以前;还有36.20%的人表示记不清了。整体来看,一年内了解过儿童性教育和防性侵相关的法律知识仅占四成左右,接触频率较低,说明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仍然需要不断加强。

尽管有部分人从未了解过儿童性教育和防性侵相关法律法规,但从社会对儿童防性侵法律知识普及的认可度来看,超九成的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其中,50.39%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45.45%的人认为有必要。由此可知,大众对于儿童防性侵法律知识的普及持非常正向的支持态度。

4. 近七成受访者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性侵儿童事件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只有9.97%的受访者表示假如遇到性侵儿童事件,非常了解应该如何处理;20.32%的人则认为自己比较了解;过半数的人只是知道一点,占比56.05%;而有13.67%的人认为自己不知道在遇到儿童遭遇性侵害后该怎么办。总体来看,69.72%的人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性侵儿童事件。孩子在遭遇性侵害后,如何报警、取证与维权以及事后的心理辅导等都需要家长、身边的人甚至全社会给予支持。因此,作为大人与家长应当了解儿童防性侵教育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如何应对与处理性侵儿童案件。

 

5. 大众对于儿童防性侵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认知程度不深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儿童防性侵相关法律知识有比较基础的了解,但也普遍存在对新近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缺乏深度了解、理解困难等现象,如具体到强制报告制度、“一站式”询问制度、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以及从业限制制度等详细的法律法规内容时,七成左右的受访者表示不太了解。51.69%的人表示不知道强制报告制度,还有23.58%的人只是听说过但不了解,当问题进一步具体到是否知道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时,不知道的比例提升到了56.92%;关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仅有28.40%的受访者明确表示知道该罪名,71.10%的人不太了解该罪名;同时有50.61%的人表示不知道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机制,还有24.66%的人听说过但是并不了解具体的内容;在从业限制制度方面,43.55%的受访者不知道相关制度,26.91%的人不了解具体的内容。

 

总体而言,大众对于预防和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缺乏,例如近年来新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都亟待被传播普及,将其宣传贯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6. 大众对于防性侵相关法律学习意愿较强,期待的学习途径广泛

 

根据“女童保护”调查,超七成受访者表示曾主动学习与研究过关于儿童性侵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58.44%的人表示学习过,但了解不深;8.11%的人学习过相关法律,但认为理解起来比较困难;7.97%的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有研究,比较熟悉;仅有25.48%的人对于这些法律并没有主动地了解与学习过。

 

可以看出,大众对于儿童防性侵相关法律法规有着较强的学习意愿,但也普遍存在着缺乏深度了解、理解困难等现象。因此,需要有更多元的途径与更生动的渠道让大众了解与学习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规。“女童保护”调查显示,22.50%的人希望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16.00%的人认为专业社会组织公益讲座可以满足这一需求;10.77%的人则希望通过阅读书籍报刊来了解;13.67%的人希望通过社区单位的法治宣传活动进行学习;有13.71%的受访者则希望从各类宣传手册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总的来说,推动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只是基础,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让大众学法、知法和用法。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利用更多元化的方式和渠道普及法律知识,让儿童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同样是重要的课题。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

2023年6月21日

 

历年报告

“女童保护” 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女童保护” 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 发布

“女童保护”2017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 发

“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 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 发布

“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统计报告 | 发布

【“女童保护”发布】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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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2018年2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截至2023年3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761万人,覆盖家长超过74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在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的同时,“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例如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每年还发布全国媒体公开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例统计报告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填补领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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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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